恩施州医保发【2019】38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省州属医疗卫生机构,州医保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要求,促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经研究,决定对我州按病种收付费医疗项目实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采取动态调整的方式,调出16项不方便执行或者已经纳入门诊重症、门诊慢性病管理的单病种,同步调入16项在我州开展较多,便于执行的单病种;降低了1个单病种的执行价格(详见附件1、《恩施州按病种收付费医疗项目2019年动态调整明细表》)。
本次调整完成之后,仍然保留109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实行打包收费(详见附件2、《恩施州按病种收付费医疗项目及价格表》)。
二、执行对象
恩施州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三、执行时间
本次动态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切实落实价格公示和住院患者一日清单等制度,确保政策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他事宜仍按相关规定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恩施州医疗保障局????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