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疫情防控和 社会运行成本,降低群众负担,结合我省最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试剂集中带量釆购结果的执行,现将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 如下:
一、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60元/ 项、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指导价格调整为30元/项 (详见附件)。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 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标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开展 混合检测(含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时, 应规范价格行为,据实按混检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 费用。
三、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 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 传解释工作。
四、 因疫情防控需要,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及费用结算,继续 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8月23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 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
附件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指导价格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内涵一次 性耗材
|
除外 内容
|
计价 单位
|
计价说明
|
指导价格(元)
|
三级医 疗机构
|
二级医 疗机构
|
一级医 疗机构
|
CLAE8000
|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
|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 本采集、签收、处理 (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 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 RNA,与阴、阳性对照及 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 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 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 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 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 临床相关咨询。
|
试剂, 质控品
|
|
项
|
每个病原体为一个计价 单位;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卫健 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 混合检测时,包括个人混 釆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 模人群筛查,每样本按不 高于15元收费(不区分 医疗机构等级)。
|
60
|
55
|
50
|
CGNL1000
|
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
|
包括IgG或IgM抗体。样 本类型:血液。样本采 集、签收、处理,加免疫 试剂,温育,检测,质 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 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 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试剂, 质控品
|
|
项
|
|
30
|
25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