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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1-08-15        信息来源:查看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职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根据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鲁社发〔1999121号文的通知》(烟劳社发〔200091号),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 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三条 下列诊疗项目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中支付部分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下列项目的费用个人负担10%。应用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彩色多普勒仪、体外震波碎石;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心脏瓣膜、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超过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淘宝网女装秋装新款

2、下列项目的费用个人负担20%。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治疗;高压氧治疗;心电监护、多功能血压监测、呼吸机、电动吸痰机、体外循环机;吸痰连接管、体外循环机材料、吻合器及能用基本手段替代的高档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

3、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费用,个人自负30%。

(二)治疗项目类

1、下列项目的费用个人负担5%。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下列项目的费用个人负担10%。进行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心脏激光打孔、快中子治疗;放射治疗;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

3、下列项目的费用个人自负30%。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微量泵注射、双腔中心静脉插药、介入放射治疗、射频治疗。

(三)其他使用特殊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检验、治疗项目单价或每次收费超过2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负担20%。

    第四条哪种好 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先由参保人按规定比例自负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现行规定支付。怎么样粉底液排行榜控油收缩毛孔产品哪个好

    第五条 住院床位费,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床位费标准报销。三级医院每床日15元,二级医院10元,一级以下医院6元。

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第七条 凡未经批准的新增医疗收费项目,以及医院自定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从统筹医疗金中支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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