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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5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核酸检测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国家要求,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80元调整为6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20元调整为15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由每样本30元调整为25元(详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相关政策,严禁违规收取相关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7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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