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新增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 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政策依据。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13号)和《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39号)文件新增和规范了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对济南市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相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同步新增和调整。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新增了“静脉血栓栓塞风险评估”等5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确定个人首先自付比例。《通知》调整了34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上调了“造瘘护理”等274个项目,下调了“仪器法”等70个项目。本次规定的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医疗机构可以适当下浮价格执行。
三、如何保障患者的价格知情权?
《通知》规定了明码标价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患者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