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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发布时间: 2014-07-31        信息来源:查看

廊坊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政策的要求,市物价局召开了市区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提醒告诫座谈会。要求非营利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在实行市场调节价后,要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垄断等不良行为;要按照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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