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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公示〔2023〕007号
发布时间: 2023-02-20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公示时间:自2023年02月17日2023年02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472-5501503  

    电子邮件:btyhlt@163.com

 

序号

1

企业名称

内蒙古瑞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1号街坊-27-乙68

法定代表人

池丽娟

企业负责人

郝才旺

质量负责人

郝才旺

经营方式

零售

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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