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取消药品加成 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1号)和《湖北省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 ,我院已制定并印发《黄冈市中心医院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以院长李刚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李刚院长解读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文件,表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势在必行,中心医院将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良性运行新机制。
医院积极与市物价等相关部门对接,将于7月31日开始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提升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精神、儿科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挤压药品和耗材虚高价格,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留出空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相互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报销范围。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医院将协调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到2018年,医院各项新机制稳定运行,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分级诊疗取得一定成效,中西医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医保统一规范运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加有效,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趋于合理,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得到优化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