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卫健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1〕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