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民族医疗卫生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我局起草了《关于将藏医诊疗项目和医院制剂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或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如对通知有建议,可在8月9日(周一)前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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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