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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公布伽玛刀治疗等七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15        信息来源:查看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宁德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医保局〔2019〕31号)文件精神,现予重新完善并公布伽玛刀治疗、X刀治疗、60钴外照射(固定照射)、60钴外照射(特殊照射)等七项医疗服务项目三甲以下医院收费标准。

一、伽玛刀治疗(项目编码240300008)实行三甲以下医院与三甲医院同标准,收费8500元。

二、X刀治疗(项目编码240300007)三甲医院收费6000元,三甲以下医院收费5400元。

三、60钴外照射(固定照射)(项目编码240300002)三甲医院收费30元,三甲以下医院收费27元;60钴外照射(特殊照射)(项目编码240300003)三甲医院收费60元,三甲以下医院收费54元;其余子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完成本辖区内文件传达工作,市医保中心及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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