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周口市等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批复
周口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南阳市、三门峡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关于调整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7号)精神,现就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批复如下:
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一)周口市
周口市所辖各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4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5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5元,已经核批的新(改)建病房床位价格原则上暂不调整;手术费上调14%;治疗费上调12%。
(二)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所辖各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5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5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4元;手术费上调13%;治疗费上调12%。
(三)信阳市
1、罗山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1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11%。
2、光山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7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手术费上调9%;治疗费上调10%。
3、新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7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8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13%。
4、商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7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7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6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16%。
5、 潢川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5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5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上调10%;治疗费上调11%。
6、淮滨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4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4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8%。
7、息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7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8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4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16%。
(四)南阳市
1、南召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9%。
2、方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6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8%。
3、社旗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2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6%。
4、唐河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4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6%。
5、新野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2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8%。
6、镇平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2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7%。
7、桐柏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2.5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7%。
8、西峡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9%。
9、内乡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3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4%。
10、淅川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6元;手术费上调15%;治疗费上调18%。
(五)三门峡市
1、卢氏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11%。
2、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5元/床日;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每床日上调5元;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15%。
3、渑池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床位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6元/床日;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12%。
4、陕县人民医院和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标准。住院诊查费上调6元/床日;床位费和护理费中一级、二级、三级护理统一上调5元/床日;手术费和治疗费统一上调14%。
二、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药品(中药饮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时执行。公立医院要将药品实行零差率后的销售价格向社会公示,并确保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三、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要与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积极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引导医院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四、跟踪实施效果,不断完善政策。医药价格政策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督导考核,跟踪实施效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报告。
五、本文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