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产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1999]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 由省物价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制定,既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兼顾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见附件),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
四、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不再进行增补或删减。对于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省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五、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外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七、各地市劳动保障部门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时,要注意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服务项目类
1、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
2、 出诊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费。
(二)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检查、设计、手术,治疗处置费用(如:治疗粉刺、痤疮、疤痕、色素沉着、雀斑、黑斑、脱闱、护肤、平疣、面膜、口吃、打鼾,〈呼吸窘迫症手术除外〉、兔唇、隆鼻、对眼、斜视矫治、单眼皮改双眼皮、穿耳、腋臭、植发、多毛症、染发、假发、洁牙、牙列不齐矫治、隆乳、平足、割六指、健身按摩的费用等)。
2、各种减肥、增肥、增高、戒毒、戒烟等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医学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入学体检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服药、预防接种、疾病普查、疾病跟踪随访费等)。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保健咨询、营养咨询、婚育咨询、性咨询、疾病预测、人体信息诊断仪检查费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如:桩冠、套冠、种植牙等)、义眼、义肢、助听器、助行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各种按摩器、理疗器具、磁疗胸罩、磁疗裤、磁疗褥、磁疗背心、磁疗鞋、磁疗项链、降压手表、药枕、药垫、药物背心、各种牵引带、拐杖、钢头颈、护膝带、提睾带、胃托、腹托、子宫托等)。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擅自增加的诊疗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次费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待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临证性的诊疗项目。
3、避孕药品及用具费用。
4、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洒、自残、自杀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5、出国以及赴港、澳、台探亲、考察、讲学、进修、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住院期间加收的一切保险费。
二、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应用X-射线计算机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超声刀、钬激光刀、激光刀)、心脏及血管造形X线机(含数字减曩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采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
3、心脏超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5、使用进口医用材料时、比照国产同类材料价格支付。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4、心导管检查治疗项目(如:射频消融术、心瓣膜球囊扩张、左右心室造影、飘浮导管检查、PTCA、左右心导管检查治疗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