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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3        信息来源:查看

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医疗保障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医保经办机构,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辽医保〔2021〕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  邱   琳;电话:81861019

市卫生健康委 杨春郁;电话:39052221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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