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贯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眉山市医疗服务价格(2004年版)》及由市发改委、市医疗保障局出台的相关价格文件进行逐一清理匹配。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不变的原则,与《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存(第二版)》进行映射。映射完成后开展了相关数据测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了《眉山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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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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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学士街556号)
眉山市医疗保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