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关于氢化泼尼松小容量注射液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辽价发〔2017〕25号)
发布时间: 2018-03-22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氢化泼尼松小容量注射液退出低价药品清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该药品生产成本上涨,经生产企业申请,决定将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氢化泼尼松小容量注射液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二、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仅限于上述企业生产的药品,其它企业生产的相同药品继续执行低价药政策。 
三、该药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后,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价格。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退出低价药品清单药品的价格监测,并做好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