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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4        信息来源:查看
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1〕77号)转发给你们,调整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每人次53元,5混1检测项目为每人次22元,10混1检测项目为每人次12元,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每人次30元(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馈。本通知自2021年8月3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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