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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鹿胎颗粒等两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9-10-15        信息来源:查看

1999年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鹿胎颗粒等两种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9/10/15   来源: 吉林省物价局

各市、州物价局: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胎颗粒和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均为国家级新药,根据企业生产成本等情况,经研究同意鹿胎颗粒,规格15克×10袋/盒,暂定出厂价17.80元,批发价21.70元,零售价25.60元;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规格10ml×10支/盒,出厂价15.60元,批发价19.00元,零售价22.40元,一年后重新申报价格,确定价格管理权限。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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