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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2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市级各公立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患者负担,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CLAE8000-LS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价格,三级公立医疗机构80元/人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
       二、附件所列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三、各区县医疗保障部门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四、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28日起施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自贡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自贡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编 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元)

计价
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三级

二级及以下

CLAE8000-LS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

80

72

不区分
检验方法

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费用,甲类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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