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要求,按照日均费用标准西药3元、中成药5元进行筛选,现将《江西省发改委定价范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公示,征求意见。由于我委已放开了省管非处方药价格,我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拟定清单未包括非处方药。
对《江西省发改委定价范内的低价药品清单》的意见建议,请于挂网后10天内通过电子邮箱(西药:sjc@xdpc.gov.cn;中成药:raosq@jxdpc.gov.cn)向我处提出。联系电话:0791-86224898,联系人饶淑琴;0791-86227185,联系人叶建国。
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