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机构: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4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纳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的原江西省新农合药品进行代码补充对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方式
1、此次代码补充对应主要对2016年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纳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的原江西省新农合药品进行代码补充对应。请相关单位、机构认真比对2015年版药品代码和2016年版药品目录,重点核对2016年版药品目录中新增的原江西省新农合药品品种、剂型,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药品限定支付范围有变更的不需申报,我厅将统一进行调整。原已列入《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5年版)》获得药品代码的药品,也不需申报,继续列入新版药品代码使用。
2、各相关单位、机构和委托授权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错误,一经核实,不予受理。
此次代码补充对应实行网络申报和邮寄材料申报,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确保网络申报信息与邮寄材料信息保持一致。
网络申报:请将填报好的《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对应表》(EXCEL版)发送至jxsybc @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
材料邮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615室,邮编330046。
3、申报受理时间:2017年2月3日-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对应表;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
3、药品使用说明书;
4、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
附件:
1、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
2、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5年版);
3、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对应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