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 ) 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行为,根据《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皖医保秘〔2021〕53号)文件要求,合肥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合肥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在提出意见时一并说明理由。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征求意见方式如下:
一、网络方式。登录合肥市医疗保险局门户网站(http://ybj.hefei.gov.cn),点击“我要建议”提出意见;或者在网站首页-“调查征集”-“我要留言”提出意见。
二、信函方式。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国土规划大厦三楼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制定新增(新开展 ) 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建议”字样。
三、电邮方式。书面意见发送至hfsybjzcc@163.com。
特此公告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