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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参与集采药品销售的首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13        信息来源:查看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购药便利性,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我局拟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销售试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经统筹区遴选评估推荐且省级复评平均分达到标准(超过60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拟定为首批参与集中采购药品销售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复评通过的首批试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名单

1.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3.吉林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吉林省金牛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8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00—16:30

公示电话:0431-80575820

特此公告。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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