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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关于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备案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11        信息来源:查看

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将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8〕142号)关于对医院制剂进行备案审核要求,我局事先在局网站和OA上发布了申报通知,通过局纪检抽签确定了遴选专家,2018年6月4日对大庆油田总医院、大庆中医骨伤病医院等4家医院上报的34个医院制剂进行审核。经过专家审核,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31个医院制剂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0459-6187788,局监督电话:0459-6364596。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科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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