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6号),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拟制定的13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挂网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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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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