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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自治区关于公布替硝唑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1        信息来源:查看

2014年宁夏自治区关于公布替硝唑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21   来源: 宁夏价格信息网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替硝唑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药品价格为按通用名称制定的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销售的同种药品不得超过附表所列价格。


二、附表备注栏中标注生产企业的药品为区别定价品种,规定的价格仅限于标注的企业执行,其他生产企业不得执行。


三、全区各类医疗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药品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公布的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报告;要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价格行为,要依法查处。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14年3月25日起执行。此前我局公布的与本文附件相同的药品价格同时废止。




附件:替硝唑等部分药品补充剂型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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