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规定,市医保局对《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试行期满B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26号)和《关于确定2021年第二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27号)中涉及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组织开展了价格专家论证会,现将拟定价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25日17时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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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