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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修订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16        信息来源:查看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兵团各师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局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修订的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等3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要涉及修改项目名称、计价单位、说明,增加项目内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用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合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特别是内涵中已包含的医疗技术服务不得单独收费;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送自治区和兵团医疗保障部门。

二、手术治疗中所需的一次性等离子刀(针、电极)实行单独收费,不再收取综合类的特殊刀使用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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