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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6        信息来源:查看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和效率,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1〕77号)转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1年8月31日起执行,请市医保中心做好新冠病毒检测项目的相关信息系统调整更新工作。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检测技术规范,根据疫情发展势态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行为,做好收费项目价格公示工作。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级医保部门反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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