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2号),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杠杆作用,进一步调节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我局起草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省本级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或各相关医药机构等如对通知有意见,可在2021年2月18日(周四)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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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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