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根据《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属公立医院参与海口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改办〔2016〕37号)规定,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5所医院参与海口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经研究,拟调整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等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我局拟定的省属5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按照省医改办的时间要求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我局,以便尽快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上报省政府。
(联系人:周茹、黄永端,联系电话:0898-65333211,传真电话:0898-65201590,邮箱:hnsjg2010@163.com)
附件: 省属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海南省物价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