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监管,近日,临汾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8个县(市、区)21家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企业二类精神药品库管人员发生变更后,企业没有及时制定变更文件;部分企业台账设立不合理,关于二类精神药品的信息不完整;部分企业购进方资质不完整,缺少委托人员的签字备案;部分企业的报警装置没有与工作人员手机联网,存在风险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临汾市局下发通报,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局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各经营企业对二类精神药品使用单位资质的审核、确保入库回执签字的真实性,对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或违规销售的要严肃查处;监督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填报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报告系统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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