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公立医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95号)精神,为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高水平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公立医院开展胶囊内镜检查等1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部分公立医院开展胶囊内镜检查等19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点(项目试行价格见附件1)。同时,试点公立医院不再执行组织间粒子植入术等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计价说明(见附件2)。
二、试点公立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儿童医院,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市肿瘤医院,三峡中心医院。
三、本通知自2018年4月20日起试行。各试点公立医院要按照试点方案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及时反映试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有关部门要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