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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江苏省关于下达第一批省管药品价格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 1997-06-19        信息来源:查看

1997年江苏省关于下达第一批省管药品价格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1997/6/19   来源: 江苏省物价局  

 

 

各省辖市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化工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整顿药品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药品价格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前一阶段对省管药品审价的情况,本着“严格控制期间费用,限制药价回扣,兼顾多方利益”原则,以降为主制定了第一批省管药品价格,现予公布,请自七月一日起执行。

 


  各省辖市对照省里公布的价格,如发现地产品中有新规格未列入的,请即提出价格安排意见,上报省物价局、医药局审定。

 


  省外进入江苏销售的同品种、同规格药品原则上执行产地省制定的价格,但最高不得突破我省制定的价格,特殊情况需要突破的,必须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医药管理局确认后方予执行。省外同品种、不同规格药品必须报省物价局、省医药管理局审定价格。

 


  附件:第一批省管药品价格表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医药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通知
抄送:国家计委、国家医药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卫生厅、邻省市物价局


第一批省管药品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药品名称

规格

单位

出厂价

批发价

零售价

一、抗菌素类

 

 

 

 

 

1.苯唑青霉素钠针

0.5克 苏州益良

1.10

1.34

1.80

苯唑青霉素钠针

0.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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