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运行情况,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7日。(说明: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体系,制定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征求意见符合上级要求。)
二、调整方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70元/人·年提高到 90 元/人·年,调增20元/人·年的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三、电子邮件:ycs_ylbzj@163.com
四、通信地址: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6号,邮编:443000)
五、联系电话:0717-6557129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