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0年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6号)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水平的发展,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局对公立医疗机构上报新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资料审核、实地调研、成本测算、专家论证等程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内江市2021年第一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4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21103
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新华路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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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江市2021年第一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及明确部分项目价格表(公示版)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内江市2021年第一批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及调整部分项目价格表(1-7)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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