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卫生健康委,各市管公立医院:
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改革要点》(苏医保发〔2020〕12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及分工>的通知》(扬医改办发〔2020〕1号)、《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改革要点》(扬医保〔2020〕21号),为做好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决定,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状况和费用水平等情况开展调查。现就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请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仪征市选择1家县级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宝应县除外)、专科医院和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调查点,广陵区、邗江区选择3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调查点。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市管医院调查点。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医院运行基本情况
1.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检验检查占医疗收入比重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2.收支结余情况及原因;
3.成本变化情况。
(二)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控制情况
1.门诊、住院费用变化情况,医疗总费用变化情况;
2.单病种收入情况;
3.大型设备检查业务情况。
(三)主要项目(类)收费情况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要求
本次调研结果将作为我市2020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和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重点调查点的指导,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于10月26日前,将各调查点的报表、汇总数据、调研分析报告(市管医院直接上报),分别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邮箱:1945263514@qq.com;1010962550@qq.com)。
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叶长银??联系电话:80303019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婧??联系电话:87873263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