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年版《中国药典》执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等文件要求,有关单位起草了“沪地龙”“广地龙”“沪西红花”等3个品种的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草案。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上述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将意见反馈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常云成,毛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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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