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冀价医〔2018〕123号《关于核定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对部分新增核定项目中未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43项、部分新增放开项目中21项进行定价,并报送保定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备案。现对《新增核定及开放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予以公示,欢迎监督。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7日,联系电话:0312-3966222。
新增核定、放开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容见附件(附件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
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