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川价工[2001]114号《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和川价工[2001]239号《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精神,现将我省2004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后的2323个品种规格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具体价格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中标药品最高临时价格公布后,凡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对原零售价格进行了调整,其调整后的零售价格低于中标后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时,按国家和省上新调整的零售价格执行;调整后的零售价格还高于中标后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时,则按中标后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二、本通知所公布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执行范围为:我省202家医疗卫生机构;其它自愿跟标采购中标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亦按本通知所规定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三、本通知从2004年8月12日起执行。
附件 :
附件: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临时零售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