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我省2005年第一批挂网药品1465个品种规格药品限价动态调整临时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具体价格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上网临时零售价格,一律在上网最高采购限价基础上顺加15%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实际进价低于上网采购价的,亦按15%的加价率顺加作为该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零售价格。对医疗卫生机构虚报实际进价或超过15%加价率的,要按有关价格法规严肃处理。
二、我省2006年所有招标和跟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均按本通知规定的临时零售价格执行。
三、本通知将在四川省物价局政务网(www.scpi.gov.cn)重要公告栏和四川省卫生厅政务网(www.scwst.gov.cn)同时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从2006年11月20日起执行。
附件:2005年第一批挂网药品限价动态调整临时零售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