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医中〔2020〕58号
北岸湄洲各定点零售药店:
按照《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莆医综〔2017〕12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医综〔2017〕13号)、《关于修订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量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医综〔2019〕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2019年度莆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北岸湄洲管理部于202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定点药店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日常稽核工作,现对各定点药店违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具体扣分及处理情况详见以下附表。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和定点药店监督管理,提高定点药店服务质量,现重点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定点药店要逐项抓好整改并按照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二是严禁摆放和销售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三是限儿童、限异性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刷卡结算;四是有医保项目编码的药品不得套用非医保项目编码;五是正常营业时间应确保执业药师在岗,配备远程审方系统须实时审方;六是电子监控范围要完全覆盖营业区域且监控记录须保留二个月。
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北岸湄洲定点零售药店具体扣分扣款情况表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4日
附件
2020年第一季度北岸湄洲定点零售药店具体扣分扣款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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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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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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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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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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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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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违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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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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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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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忠门益安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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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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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操作账户及密码登录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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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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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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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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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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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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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忠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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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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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操作账户及密码登录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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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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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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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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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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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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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九和医药
有限公司山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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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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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部分药品、医疗器械无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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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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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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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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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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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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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
开发区仙草林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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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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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操作账户及密码登录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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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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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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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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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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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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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九和医药
有限公司忠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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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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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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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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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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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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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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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康家家大药房
有限责任公司湄洲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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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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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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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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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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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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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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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忠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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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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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稽查销售和库存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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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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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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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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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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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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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康湄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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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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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部分药品、医疗器械无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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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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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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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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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当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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