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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对氨苄青霉素丙磺舒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25        信息来源:查看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对氨苄青霉素丙磺舒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2/2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自治区药品定价目录》和有关药品价格政策,我委制定了氨苄青霉素丙磺舒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其中西药48种,中成药65种,具体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时间,从2月25至3月11日,各有关单位和有关药品企业如对公示的药品价格有异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我委医价处直接反映情况,并报送相关书面依据。

联系电话:0991-2810931、2823759(传真)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邮编:830002)

电子邮箱:yjc@xjdrc.gov.cn

附件:氨苄青霉素丙磺舒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限价表(征求意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药和服务价格处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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