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中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荥阳市中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请示》(荥发改〔2014〕8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市中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双人间(58张床):28元/床·日。
二、房间设施:空调、暖气、电视机、挂衣柜、不锈钢床、呼叫系统、自动吸氧、卫生间(设有洗脸盆、座便、淋浴)。
以上床位费中均含取暖、降温费。你委应及时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批复自2014年10月3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9日,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