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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批单病种限价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08-12-25        信息来源:查看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第三批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报告》收悉。

根据《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对你院申报的鼻中隔偏曲矫正术等10个病种临床路径和近三年收费平均价的审核,并从扬州的实际出发,经研究,确定你院第三批单病种限价标准如下:

1、鼻中隔偏曲矫正术 4040元;

2、股骨颈骨折内固定去除(单侧)6500元;

3、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单侧,不含固定器材) 8620元;

4、大隐静脉曲张结扎剥脱术(单侧)7000元;

5、声带息肉喉镜下切除术(单个)4465元;

6、全髋关节置换术(单侧,不含内固定器材)14500元;

7、胃癌根治术(含国产吻合器材) 20350元;

8、小儿包皮环切术 1890元;

9、乳腺癌根治术(单侧,不含肿癌免疫组化病理检查) 11000元;

10、胫腓骨骨折内固定去除(单侧)6000元。

扬州市物价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医疗 价格 批复
  抄送:江苏省卫生厅、物价局,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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