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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27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稳步降低检测费用,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我州情况,再次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7日。公示期内全州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降央曲初,联系电话:2821744?地点:康定市工商大厦二楼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元)

计价

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备注

三级

二级及以下

CLAE8000-LS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

76

68

不区分

检验方法

甲类诊疗项目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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