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稳步降低检测费用,减轻患者负担,结合我州情况,再次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价格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7日。公示期内全州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及理由。
联系人:降央曲初,联系电话:2821744?地点:康定市工商大厦二楼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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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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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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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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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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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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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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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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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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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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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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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E8000-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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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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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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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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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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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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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
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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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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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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