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号)精神,按照《2011年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符合政策规定的2011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跟标产品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具体价格见附件1,该价格(附件1)仅在二、三级医院执行。
另将麝香追风膏等3种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和中标零售价格(附件2)予以公布。
附件所列价格自2012年4月13日起执行。
附件:
1、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跟标产品零售价格表
2、麝香追风膏等3种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