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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南开友好医院(普通合伙)等四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5-13        信息来源:查看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南开友好医院(普通合伙)等四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南开友好医院(普通合伙)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36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益维堂大药房存在冒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药师名义申报医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4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三、天津河东仁义门诊部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4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四、天津市北辰区双环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47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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