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福建省创新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给药途径采购目录增补工作制度》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创新药品、过评药品采购目录增补资审通过产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月23日~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