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2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医保办〔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提高按病种付费的基金支出占比,现参考省内其他城市病种目录,并结合我市临床实际,从2020年起,新增5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新增病种纳入总控结算。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